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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暫時禁言處置,情節嚴重者將以【永久禁言】或【永久停權】處置。
第一次懲處:停權3日
第二次懲處:停權7日
將處以【終止契約】處置。
第一次懲處:停權7日(累犯/情節嚴重者,則立即【終止契約】處置)。
以暫時禁言處置,情節嚴重者將以【永久禁言】處置。 第三次累犯將以【永久禁言】處置。
將處以【暫時凍結】處置,若查證屬實則處以【終止契約】處置。
重新設定名稱或強制更換頭像,可重覆開罰。